巴中市文旅示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区财政金融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负责综合执法管理和督查督办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要点,监督、检查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保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建设、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平台、执法标准统一。负责管理南江县、通江县设置在文旅示范区范围内的综合乡镇执法队伍,开展具体执法工作,协调市、县具有执法职能的部门在示范区内开展各类执法工作;统筹调度南江县、通江县公安示范区内派出所警力维护交通秩序,重大活动安全保卫、打击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旅游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巴中市文旅示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认真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学习贯彻,紧紧围绕市委“一市四区三地”总目标,区党工委“做优做强文旅融合发展区”部署要求,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努力提高干部职工专业素养能力,建设过硬执法队伍,二是立足本职抓实执法工作。统筹现有业务力量,继续抓实在建项目监督检查、市场秩序规范、资源环境保护等工作、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对确有困难、难以解决的,及时向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报告,及时寻求相关职能部门支持解决,力争把风险隐患控制在最低。三是常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抓好党纪学习教育,严格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常态开展提醒谈话,定期分析研判岗位风险,通过观看典型案例、瞻仰革命圣地等活动,树牢底线思维,营造清廉健康机关环境,努力打造一支综合执法铁军。
二、部门概况
巴中市文旅示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2025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11人,供给车辆2辆,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说明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8.68万元,上年结转14.3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53.0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453.04万元,比2024年增加54.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3.04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453.04万元,比2024年增加5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59万元,占总支出71.87%,项目支出127.45万元,占总支出28.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3.04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4.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结转余额和2025年有项目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3.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3.0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3.04万元,比2024年增加54.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结转余额和2025年有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325.59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227.4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9.68万元,绩效工资59.27万元,津贴补贴35.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7.2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06万元,奖金45.77万元,住房公积金14.09万元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98.12万元,其中:办公费11.08万元,差旅费34.91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工会经费4.81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0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
(二)项目支出127.4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31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127.45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设备购置、项目前期工作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2.71万元,比2024年预算总额减少3.22万元,比去年减少12.41%,其中2024年包含有上年结转余额。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长(减少)0%。
(二)公务接待费2.71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长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务接待预算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15.89%,主要原因是2024年存在上年结转数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文旅示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下属通江县诺水河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南江县光雾山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9.1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长44.72万元,增长24.2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10.77万元,项目经费增加55.49万元。机关运转经费为公用经费、运转类项目经费及其它运转经费之和。
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及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43.76万元。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2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5年预算编制了项目支出绩效表和整体支出绩效表,其中:涉及项目25个,预算项目资金127.45万元。
十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表:1.收支预算总表
1-1.收入预算总表
1-2.支出预算总表
2.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3-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项目支出表
6-1.项目支出绩效表
7.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8.政府采购预算表
9.整体支出绩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