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文旅示范区林业局2025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5-03-15 11:20信息来源:林业局 尹筱艳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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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3月15日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及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三、名词解释

 

 

 

 

巴中市文旅示范区林业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区财政金融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区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党工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职责是:

.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开发利用工作。协助开展区内森林、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造林绿化管理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区林业数字化建设。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拟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行为的调查处理。

.组织全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并监督管理。协助开展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乡镇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林业碳汇及战略储备林的相关工作。

.负责全区森林、湿地资源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林木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全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完成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工作,负责辖区内“林地一张图”督查工作

.负责全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编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恢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职责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负责推进全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转让、流转、经营工作。

.拟定全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指导全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监督管理林业外来入侵物种

.协助示范区公安分局和执法大队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协助示范区公安分局和执法大队开展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落实全区林业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协助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协助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协助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协助组织指导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加强区域内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严格控制森林病虫害发生率。

11.监督管理全林业行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管委会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林业经济调节政策,协助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科技、教育研学、自然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13.负责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全川行动,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示范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规范管理

15.林业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协助南江县、通江县落实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依法依规承担林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工作。组织编制示范区林业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林业自然灾害防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协助开展林业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工作。协助开展林业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6.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5重点工作

1.强化政治引领,夯实党建底部基础。一是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严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印发《文旅示范区林业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计划表》,利用“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学深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围绕“六大纪律”开展研讨二是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从严压实支部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从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按照“夯基固本、破难创新”党建工作思路,深度挖掘7个国有林场红色文化、森工文化、生态文化、劳模文化,创新打造大坝国有林场“绿满米仓山•大坝党旗红”、魏家坝国有林场“红心沁润•青山常绿”、铁厂河国有林场“红色引领•杠上开花”党建示范品牌,在7个国有林场实施党建工作规范夯基行动,在7个国有林场梯次增加场史展览、党史展览、林场党员风采文化内容,规范林场支部党建活动阵地。规范建立大江口、玉泉、沙坝、魏家坝、大坝国有林场职工食堂,让职工有了家的感觉。实施空山国有林场、魏家坝国有林场提升建设项目,提升林场整体外部形象。总结提炼“坚守担当、暖心服务、艰苦奋斗、绿色发展”精神文化内核,邀请知青代表、劳模代表常态化分享讲述奋斗故事,林场划归文旅示范区双重管理后,干部活力不断彰显,林场职工获得感、成就感明显增加。

2.强化内生动力,拓展增绿添彩活力。一是高质量实施生态修复。始终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完成森林抚育+补植13000亩、新建苗圃25亩、改造提升青杠耳林800亩、新造林1400亩、新造彩叶景观林20亩、完成森林抚育8300亩、巩固高山杜鹃园3000亩。二是高标准谋划产业项目。立足区域丰富的森林资源和适宜的气候优势,科学规划,整合包装项目,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的理念,坚定不移谋项目抓项目干项目,完成项目包装储备7个。争取3900万元中央增发国债,新建国有林区森林防火道路81.97公里;实施的空山、魏家坝欠发达国有林场项目已全面完成。三是高效率利用科技成果。为延长红叶观赏期,转换林业科技成果,借鉴巫山和城口县彩叶调控经验,与重庆市林业科学院合作,利用无人机通过叶面增肥与微量元素抛洒技术,在十八月谭、大小兰沟、天然画廊等红叶集中区域开展红叶延长试点技术,通过技术调控,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为后期大规模实施奠定了基础。

3.强化保障体系,筑牢护绿提质堡垒。一是创新林长工作机制。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以林长制为抓手,建立森林防火二县一区联防联建机制,制定完善示范区森林防灭火预案,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森林防灭火方针,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方案。为全面展示示范区林长制工作成效,结合森林资源保护、安全生产、党建工作中先进经验与好的做法,编制的各类党务政务信息被上级采用40余条。二是持续开展环保整治。深入开展涉林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核查,通过建立台账,落实领导包保责任,逐条明确责任人,实行挂牌调度,限期整改销号工作机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将市环委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组建工作专班,对存在的11个生态环境问题坚持“一项目一方案”,细化制定58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标准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抓实问题整改。按照中央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下沉督察点位反馈问题,全力抓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9个项目的整改,其余2个项目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强化自然资源保护。开展辖区企业、个人违规进入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建设和占用林地、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8次,完成森林督查28个图斑,向相关部门移交线索 7个,处罚罚金48.8万元,向市生态环境局移交5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切实维护林草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四是优化自然保护地整合。文旅示范区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方案已通过公示,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为7个,优化前保护地面积197388.84公顷,整合后保护地面积122634.12公顷,减少保护区重叠面积74757.72公顷,调减生态红线5177公顷,通过保护地优化调整,为文旅示范区未来发展预留了足够的发展空间。光雾山诺水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光雾仙山片区详规已通过国省专家组评审,即将批复,启动空山、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

4.强化产业发展,培育用绿增收路径。一是全域康养有序推进。在创新中谋发展,在变局中求机遇,立足于辖区资源优势,完成对米仓山森林康养基地、四川空山国家森林公园、铁炉坝森林康养基地的运行监测评价,包装牟阳森林天街国家旅游度假区康养项目1个,对接全国总工会,打造米仓山国家旅游度假区。二是林业产业业态丰富。围绕林下种养、森林药材、森林旅游等产业方向,实现林地资源合理利用,让“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相互转换的通道更加畅通。巩固特色经果林猕猴桃园200亩、种植中药材(天麻、党参、大黄、淫羊藿等)450余亩、种植高山蔬菜40余亩、养殖家禽(空山黄牛、南江黄羊、土鸡、跑山猪)1500余头(只)、养蜂600余箱、利用防火水池养鱼6000尾,林下特色产业发展齐头并进、百花齐放。三是森林资源合理利用。为辖区企事业单位、村民办理林地审批14宗,面积45.2803公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面积1158.909公顷,林木采伐蓄积6644 立方米。

二、机构设置

林业部门(单位)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2025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车辆9辆,预算单位个,其中行政单位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个,其他事业单位。分别为:

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林业局

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南江县大坝国有林场

南江县魏家坝国有林场

南江县沙坝国有林场

南江县玉泉国有林场

南江县大江口国有林场

通江县铁厂河国有林场     

通江县空山国有林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09.5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30.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3.5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709.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3.5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5013.05万元,比2024减少288.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09.53万元,占总收入93.9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3.53万元,占总收入6.05%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5013.05万元,比2024减少28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9.53万元,占总支出93.95%,项目支出303.53万元,占总支出6.0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013.05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88.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025年项目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09.53万元上年结转430.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3.53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8.9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3.53万元、农林水支出3811.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0.84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收入包括: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13.05万元,比上年减少288.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资金减少。2、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7.22万元、占总支出的7.7%,卫生健康支出188.98万元、占总支出的3.77%,城乡社区支出303.53万元、占总支出6.05%,农林水支出3811.98万元、占总支出的76.04%,住房保障支出320.84万元、占总支出的6.44%。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387.7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2025 年预算数为161.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补充医疗保险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025行政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公务员的医疗补助和补充医疗。

3)农林水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3811.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

4)住房公积金2025年预算数为320.8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城乡社区2025年预算数为303.53万元,主要用于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详规修编。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3.53万元主要用于光雾山风景名胜区详规修编后期费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万元。

五、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4,453.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88.37万元,公用经费564.93万元比去年减少175.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256.21万元,其中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工作经费101.96万元,项目前期经费15.0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17万元,干部职工周转住房36.04万元,延长光雾山红叶观赏期技术研究经费38.33万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9.82万元,森林防火通道建设工程设计费用13.4万元,驻村工作经费25.46万元,分时租赁租车费1.5万元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49.94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4.18万元,原因是2025年7个林场的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及公务接待费用预算比去年减少1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度一样。

(二)公务接待费15.32万元,较上年减少0.14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62万元,较去年减少4.0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3.53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林业局及下属8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64.33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11.74万元,减少8.7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运转类项目减少。机关运转经费为公用经费、运转类项目经费及其它运转经费之和。

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及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采购无预算。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6722.64万元。现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7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5年预算编制了项目支出绩效和整体支出绩效,其中:涉及项目117个,预算项目资金4581.44万元。

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1-1.收入预算总表

  1-2.支出预算总表

2.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3-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项目支出表

   6-1.项目支出绩效表

7.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8.政府采购预算表

9.整体支出绩效

林业局预算公开报表1-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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