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文旅示范区财政金融局2025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5-03-12 09:52信息来源:财政金融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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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3月12日

第一部分 巴中市文旅示范区财政金融局2025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及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三、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巴中市文旅示范区财政金融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巴中市文旅示范区财政金融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文旅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巴中市文旅示范区财政金融局2025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

2.管理政府性基金及非税收入;

3.负责指导监督辖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国家财经法规和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

4.负责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5.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评审、国有资产监督等管理工作;

6.指导拟订项目投融资方案;

7.承担文旅示范区国有企业考核管理工作;

8.负责文旅示范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政金融局2025年重点工作

1、聚焦财政收支,提升财政保障效能。严格管理收支,优化预算编制,严控一般性支出,精准定位财政支持方向,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监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源向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倾斜。全力保障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着力提升财政投资评审的工作进度,持续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和项目推进中的管控协作,为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税金融保障。

2、聚焦政策扶持,夯实财源建设根基。深入开展税源调查,挖掘潜在税收贡献点,助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激发新兴企业发展活力,扩大税收基础。深入研究中央、省、市各项利好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紧盯专项债券资金投放领域,高标准谋划一批打基础、强功能、利长远的大项目、好项目,切实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优质企业和项目落地,为税源增长提供稳固支撑。

3、聚焦国企改革,激发国资国企潜能。持续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培育核心竞争力。推动国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创新经营模式,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国有资产运营效益,使其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对照改革任务清单挂图作战,深入挖掘可注入国有企业的资产资源,提升企业投融资能力。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实体经济,不断增强“造血功能”,助推文旅产业提档升级。

4、聚焦金融赋能,助力经济优质发展。深入研究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文旅经济发展政策,引导国有企业积极包装项目并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确保一大批项目通过金融机构信贷审核。积极探索建立文旅产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综合运用信贷融资、金融科技、保险保障等多种服务手段,强化政银企合作,激发市场活力,确保金融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5、聚焦风险防范,守好财政安全底线。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提高内部财会监督水平。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度。强化项目财政金融风险评估,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审批、不启动。继续保持地方政府债务监管高压态势,依托“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和“财政部监测平台系统”,对政府债务进行实时监控,进行债务风险自评和风险预判,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二、部门概况

文旅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2025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3人,供给车辆0辆,预算单位1个(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财政金融服务中心无预算,存在预算金额为上年结转金额),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说明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3.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75.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余375.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0.2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9.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2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799.64万元,比2024年增加149.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23.9万元,占总收入53%,上年结转结余375.74万元,占总收入47%。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799.64万元,比2024年增加14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98万元,占总支出35%,项目支出517.66万元,占总支出6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99.64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49.08万元,主要原因是辅助性人员增加,部门业务增加,安排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375.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结转375.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结转0.27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8.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9.37万元,比2024年增加148.81万元,主要原因是辅助性人员增加,部门项目增加,安排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281.98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73.0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72万元,津贴补贴9.43万元,奖金 16.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7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6万元,住房公积金4.85万元,医疗费7.5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0.60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108.95万元,其中:办公费15.15万元,印刷费2.01万元,水费1.21万元,电费6.63万元,邮电费1.47万元,物业管理费4.54万元,差旅费45.46万元,维修(护)费1.33万元,会议费3.98万元,培训费0.55万元,公务接待费1.27万元,工会经费3.32万元,福利费3.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二)项目支出517.39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197.59万元,主要用于预算一体化运行管理、电子票据改革工作、财政国库业务、政府网络维护运行、资产管理系统维护运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运行经费(清查、评估、划拨等)、金财工程运维、干部职工周转住房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319.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债券项目工作、办公设备购置、政府采购外网建设、财税收入征收工作、财政内审工作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27万元,比2024年预算总额减少0.1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1.27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27万元(预算金额为上年结转金额)。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文旅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及下属文旅示范区财政金融服务中心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 626.61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长64.01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辅助性人员增加,部门业务增加,经费支出增加。机关运转经费为公用经费、运转类项目经费及其他运转经费之和。

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及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1.25万元。固定资产主要类别为办公设备,现有公务用车0辆。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5年预算编制了项目支出绩效表和整体支出绩效表,其中:涉及项目25个,预算项目资金799.64万元(含结转结余)。

十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第二部分  巴中市文旅示范区财政金融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1.收支预算总表

1-1.收入预算总表

1-2.支出预算总表

2.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3-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项目支出表

6-1.项目支出绩效表

7.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8.政府采购预算表

9.整体支出绩效表

财政金融局预算公开报表1-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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