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示范区范围内主要履行以下职责:负责机关党的建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网络舆情、依法行政、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文电、会务、接待、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民族宗教、安全应急、群团、后勤等日常工作;负责文旅示范区目标绩效管理和督查督办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要点,监督、检查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承担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