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党政办公室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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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8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党的建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网络舆情、依法行政、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文电、会务、接待、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民族宗教、群团、后勤等日常工作;负责目标绩效管理和督查督办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要点,监督、检查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承担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承接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部、政研室、直工委、编办、老干局、保机局、目标绩效办、党校、接待办、党史办、档案馆、日报社、电视台、人社局、信访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务交易中心、总工会、团市委、妇联、侨联、残联、科协、红十字会、民建、民盟、民革等单位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工作需要,党政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党群工作部、政策研究室、组织人事部、行政管理部、目标绩效督查室。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83.7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74.86万元,增长41.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数增多。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83.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0.34万元,占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4万元,占1%。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8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1.77万元,占98.3%;项目支出22.02万元,占1.7%。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83.7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4.86万元,增长41.2%。主要变动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多。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0.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1.42万元,增长39.8%。主要变动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0.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2.81万元,占9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7万元,占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1万元,占1.8%;卫生健康支出19.57万元,占1.5%;住房保障支出16.96万元,占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8万元,占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9万元,占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70.3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决算为1202.8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82.58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53万元;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万元;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0.4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38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决算为22.6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61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决算为19.5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6.7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83万元。
5.农林水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1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58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决算为16.9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6.96万元。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9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0.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3.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9.19万元、津贴补贴35.06万元、奖金60.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5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6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9万元、住房公积金18.44万元、医疗费9.3万元。
公用经费1047.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6.73万元、印刷费3.5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10.82万元、邮电费1.76万元、物业管理费5.6万元、差旅费95.23万元、维修(护)费52.52万元、租赁费95.4万元、会议费0.39万元、公务接待费1.83万元、劳务费84.60万元、工会经费20.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30万元、其他交通费12.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2.52万元。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2.13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67.65万元,下降42.34%。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0.3万元,占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3万元,占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67.14万元,下降42.64%。主要原因是2022年购置公务车辆4辆,本年度未采购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7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0.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紧急会议、突发事件、考察招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52万元,下降22.1%。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及人数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1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83万元。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4万元。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党政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8.52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477.29万元,增长85.0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在职人数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党政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显示屏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党政办公室共有车辆7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7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工资性支出(行政)项目(项目名称)等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7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中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中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发展与改革事务方面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财政事务方面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在财政事务方面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自然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消防救援方面的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