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巴中市文旅示范区南江县光雾山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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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8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2)负责以乡镇名义行使乡镇法定的行政执法事项及承接的赋予行政执法事项。
(3)负责以县级部门名义行使部门委托及部门法定行政执法事项。
(4)协调辖区内其他有关派驻机构和上级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工作由文旅新区综合执法局统一安排。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光雾山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光雾山、关坝、贵民、神门中队,负责光雾山镇、关坝镇、贵民镇、神门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人数7人,实有人员18人,在编6人,抽借4人,辅警6人,政府购买服务3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24.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1.66万元,增加22.7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单位4名抽借人员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其他经费划拨至本单位,单位新聘一名公务员。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2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4.8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72万元,占67.94%;项目支出72.08万元,占32.06%。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24.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66万元,增长/下降22.7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单位4名抽借人员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其他经费划拨至本单位,单位新聘一名公务员。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66万元,增长22.7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单位4名抽借人员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其他经费划拨至本单位,单位新聘一名公务员。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2.08万元,占23.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3万元,占5%;卫生健康支出6.32万元,占2.81%;城乡社区支出141.68万元,占63.02%;住房保障支出13.5万元,占6.0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24.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支出决算为90.0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5.01万元,完成预算10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52.08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2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100%。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14万元、津贴补贴18.19万元、奖金17.5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2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7万元、医疗费1.5万元、住房公积金13.5万元。
公用经费63.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11万元、印刷费0.04万元、水费0.44万元、电费2.42万元、邮电费0.41万元、差旅费15.59万元、维修(护)费0.55万元、公务接待费0.66万元、工会经费1.23万元、福利费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6万元、其他交通费4.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万元。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32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2.78万元,增长36.9%。(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66万元,占9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6万元,占6.4%。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3.66万元,增长61.07%。主要原因是公用车折旧,维护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66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88万元,下降57.26%。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0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6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南江县光雾山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49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26.2万元,增长70.24%(或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所以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南江县光雾山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江县光雾山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单位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定额公用经费(行政)项目、辅助性岗位费用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单位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单位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表
十四、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附件:1.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