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关于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6-04 11:48信息来源:财政金融局 【字体:  

为切实做好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巴财监绩〔2024〕2号)要求,我区对2023年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文旅示范区2023年度下属单位23个,包括:文旅示范区党政办、文旅示范区发展和建设局、文旅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文旅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旅示范区林业局、文旅示范区文化和旅游局、文旅示范区纪工委、文旅示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文旅示范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文旅示范区财政金融服务中心、文旅示范区土地储备中心、文旅示范区农林发展服务中心、光雾山风管处、诺水河风管处、光雾山景区执法大队、诺水河执法大队、大坝国有林场、魏家坝国有林场、沙坝国有林场、玉泉国有林场、大江口国有林场、空山国有林场、铁厂河国有林场。

(二)机构职能

1.加强文旅示范区党的建设和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宣传贯彻文化旅游、自然保护、生态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森林、土地、水资源、湿地、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推动文旅示范区文化旅游业发展,拟订总体发展规划,编制文旅示范区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相关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推进区域内文旅行业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负责对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和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受理、处置旅游投诉,监督、检查旅游服务质量。建设、维护、管理新区各景点旅游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规范设立旅游景点标识标牌、安全警示牌等。配合做好区域内文物保护、研究、利用工作。

3.负责拟订文旅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发展战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测绘等相关规定,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和参与各板块的各类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按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资源等范围内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重大建设项目选址、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的前期研究和规划论证工作,承担规划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的立项、选址、环保、用地等初审工作。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开发利用工作,协助开展区内森林、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造林绿化管理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行为的调查处理,拟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5.统筹研究和提出文旅示范区资金项目整合计划、乡村振兴规划,提出涉及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领域资金项目区域整合方案,会同南江县、通江县及市级相关部门编制相关领域资金项目扶持文旅示范区发展方案,确保文旅示范区作为全市乡村振兴主战场和示范点。

6.会同南江县、通江县及市级相关部门制定文旅示范区范围内乡镇及所属事业机构、市级部门派驻机构及所属事业机构、县级部门派驻机构及所属事业机构服务中心工作、履职尽责能力、廉洁作风纪律考核方案。

7.负责统筹协调文旅示范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确保执法平台、执法标准统一,监督管理南江县、通江县设置在文旅示范区范围内的执法队伍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具体工作,协调市级具有执法职能的部门在文旅示范区内开展执法工作。

8.负责拟订管委会年度财政财务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各项区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职责,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牵头组织示范区综合治税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在辖区内开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9.负责拟订文旅示范区保护管理政策规定和文化旅游领域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防机制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国家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及其他相关文旅品牌创建工作。承担文旅新区招商引资工作,向国内外、省内外宣传推介文旅示范区发展。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全区截至2023年底共有在职人员329人,其中:公务员(参公)30人,事业人员297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文旅示范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9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685万元,非税收入309万元。上级补助1095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00万元,上年结余149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6万元,收入总计15049万元。

2023年文旅示范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共计7084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589万元,转移性收入5025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文旅示范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1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9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7万元,农林水支出417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8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0万元,支出总计12790万元,收入总计减去支出总计,年末收支结余2259万元,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

2023年文旅示范区政府性基金支出65694万元,年终结余5150万元,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文旅示范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了各项工作制度、纪律制度、财务制度,内控制度等管理制度,制定的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我区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细化了绩效管理目标,完善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增添管理措施,加强项目实施和监控,积极配合中期评估和支出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2023年我区对部门预算编制情况、执行管理情况、支出绩效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强化绩效理念,推动部门绩效管理水平提升。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方面

2023年我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00万元,专项债券收入50000万元,严格执行《预算法》,加强债务风险管控,强化项目财政金融风险评估,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审批、不启动。继续保持地方政府债务监管高压态势,依托“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和“财政部监测平台系统”,对政府债务进行实时监控,进行债务风险自评和风险预判,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2.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方面

2023年我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严格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标准,做到应编尽编,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全部通过政府采购系统进行,全面规范了我区的采购行为,加强了政府采购的管理。

3.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方面

2023年我区三公经费支出159万,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9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2023年无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列支公务接待费的情况。

4.资产管理方面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区设立了专职专岗管理国有资产,并明确了工作职责与工作要求,力求做到规范管理、科学统筹,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在资产的日常管理方面,将国有资产层次化、集中化管理,国有资产全部纳入资产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监管,加大了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优化了国有资产的配置和分布,提升了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

5.信息公开方面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和《巴中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定相关工作职责,明确政务公开分工,责任到人,全面推进全区信息公开。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信息公开从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三是积极公开,利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多种途径开展政务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和及时性。

6.依法接受审计、财政监督情况方面

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完成检查工作,及时报送了各类检查报表和自查自纠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整改,对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四)综合绩效情况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显示,我区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

1、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巴中市北旅产业带关坝旅游集散中心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023年,项目下达资金2亿元,资金执行率达100%,完成目标任务,项目资金均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指定用途使用,目标质量完成情况较好,项目效益情况较好。

2、部门职能完成情况

(1)财政收支方面。一是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始终坚持“季分析、月调度、周监测”工作机制,高效组织收入。2023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9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685万元,非税收入309万元),占年度目标的133%,同比增加663万元,同比增长49.8%。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0589万元,同比增长129.6%。二是支出增幅大幅提升。全面落实省委“三保一优一防”工作要求,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财政支出更加精准有效。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90万元,同比增长209.1%。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实现65694万元,其中: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7072万元,专项债券收入对应安排支出48000万元,债券付息支出580万元,债券发行费42万元。同比增加56981万元,增长653.9%。

(2)资金盘活方面。一是项目储备精准发力。结合文旅示范区经济发展和区域特色,做出专项债券项目中长期规划,策划项目21个,纳入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库8个,成功争取2023年上级下达文旅示范区专项债券额度5亿元、一般债券资金额度500万元。二是资产划转有序推进。经与市政府、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多次汇报沟通,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文旅新区资产资源划转的通知》,明确了资产划转原则,清理22宗资产纳入第一批划转,印制资产资源移交方案,加强工作对接,目前已基本完成资产划转工作。

(3)财税管理方面。一是夯实财税运行基础。建立公安分局、景区执法大队等8个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系统,进一步强化税费征管。制订投资评审规范性文件3份,建立财评机制,公开招选交通、水利、房建、市政、其他等评审机构5家,复核机构1家,先后完成了14个项目的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平均审减率24.4%,审减资金936余万元。二是强化工作能力保障。紧扣第二批主题教育工作要求,立足财政岗位职责有序开展干部能力提升行动。先后邀请市级单位到文旅示范区开展财税、金融工作培训活动4次,组织文旅示范区财政财务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业务培训会3次,开展财会监督检查2次,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印发《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文旅新区财经制度汇编》67套,不断强化全区财经法规纪律制度保障。三是理顺财力划转基数。组建专班加快推进财力划转工作,财力划转基数已经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将6982万元财力划转到文旅示范区。建立了规范有序、保障有力的财政保障体制,为构建高效协调的运行机制提供财力支撑。

(4)国企管理方面。一是健全国企管理制度。印发了《文旅新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文旅新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规范区属国有企业投资行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制定了《文旅新区区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办法》《文旅新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文旅新区区属国有企业年度目标考核办法》《文旅新区区属国有企业年度目标考核细则》,不断加强国有企业制度化管理。二是严审国企融资投资。严格按区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审核并上报党工委、管委会审定企业投资方案。先后审核批复国有企业融资147000万元,全力促进关坝游客服务中心项目以及其他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有序推动。

四、评价结论

2023年文旅示范区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经全面自评,本次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分,评价结论为“优秀”。因不涉及“绩效管理创新(+5分)”和“监督发现问题(-5分)”两项,故不额外加分或扣分。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一是年初项目预算金额较低,导致项目经费不足,预算调剂变动率较高。二是绩效管理创新不足。

(二)改进建议。

1.深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是财政管理的核心环节,提高预算管理的完整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为目标,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是提升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必备条件。年初根据上年度情况,结合本年度计划及中长期绩效目标规划,合理编制年度预算。

2.深化绩效管理,提升绩效创新性。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要求,扩大绩效管理资金范围,积极拓展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优化评价模式,促进绩效管理科学化、精细化、高效化,让绩效管理工作有新的突破,新的亮点,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附件:附件-2023年文旅示范区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财政金融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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